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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说明(2026年4月更新)
2024年01月01日 11:26     (点击数:)


20246月起,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统一在网络系统线上进行,不再寄送纸质材料。

一、报送流程

结项鉴定实行网上在线填报,申请人以实名在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注册为科研人员(网址:https://gxskjj.myclub2.com/Account/Login),由所在单位(社科处)审核通过。注册成功后,在截止日期前(具体参照自治区社科办发布的结项通知)按要求、按步骤完成结项材料填写,并提交至所在单位(社科处)审核。审核后,在线报送至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例如:2024年第3次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申请人网上填报的截止日期为20241215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结项材料

(一)结项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1.项目最终成果(要求匿名);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课题组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并盖公章等内容);

3.项目最终成果简介;

4.查重报告(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下);

5.项目立项通知书(扫描件);

6.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如有项目变更,需提前两个月提出申请,不得边提交结项边申请变更事项)。

 

三、注意事项

1. 2024年之前立项且未结项的课题,系统内请点击“线下项目结项申请”选项。

2. 最终成果内容包括:封面(注明成果形式)、成果摘要、目录、正文。以“成果形式+成果附件+项目编号”格式命名,写明成果形式,不能出现个人信息

3. 最终成果需匿名,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4.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集的,一般要求3篇以上论文,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需将多篇论文合并在同一个PDF文件中(论文正文页即可)上传。请勿使用网页截图、杂志扫描页等难以阅读的版本。还需要提供论文检索证明(pdf格式)。提交结项的论文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录用通知、用稿通知、采用证明等不得作为结项条件。论文集开头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论文为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稿。

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成果简介3000字左右。

6.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的,须提供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包括简洁报告单和全文对照报告单要求复制比不高于30%。有多个类型成果的,分别上传查重报告。请在查重时在作者栏填写所有课组成员名字 (名字之间用分号隔开)。 如无查重报告,请上传不查重说明材料。查重报告以知网查重为准。

7.另需注意以下事项:一是研究报告、论文集字数应达到基本要求;二是保持材料信息一致性;三是重大事项变更需提前报批;四是最终成果需匿名。


 

附件:

1.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平台操作说明(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

附件【1.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已下载
附件【2.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3.结项鉴定平台操作说明(申报人及单位管理员).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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