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申请结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结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按《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交研究成果等结题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再报送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见附件):
须提交:
1.《结题申请表》一式2份;
2.《经费使用决算表》一式3份(自筹经费项目不需要提交《经费使用决算表》);
3.按格式要求排版装订的《项目研究成果》2份。
(二)电子材料:须提交项目成果全文1份,项目成果核心内容简介1份,《结题申请表》1份。核心内容简介,是对项目成果的总结提炼,主要包括对问题的简要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要超过5000字。成果全文、核心内容简介、《结题申请表》都采用word文档格式,分别以“项目编号(20??-GM?-???)+成果全文”、“项目编号(20??-GM?-???)+核心简介”、“项目编号(20??-GM?-???)+申请表”命名。邮件提交时,以上3个电子文档统一放在以“项目编号(20??-GM?-???)+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
三、联系方式
请将纸质材料交至社科处科技楼3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3261982
邮 箱:skcxmk@gxun.edu.cn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成果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