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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申请结项注意事项及材料要求(2021年6月)
2024年01月01日 09:16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申请结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结项流程

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按立项通知书要求提交研究成果等结题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和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再报送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提交要求

(一)纸质材料(见附件):

须提交:

1.《结题申请表》一式2

2.《经费使用决算表》一式3自筹经费项目不需要提交《经费使用决算表》);

3.按格式要求排版装订的《项目研究成果》2份。

(二)电子材料:须提交项目成果全文1份,项目成果核心内容简介1份,《结题申请表》1份。核心内容简介,是对项目成果的总结提炼,主要包括对问题的简要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要超过5000字。成果全文、核心内容简介、《结题申请表》都采用word文档格式,分别以“项目编号(20??-GM?-???)+成果全文”、“项目编号(20??-GM?-???)+核心简介”、“项目编号(20??-GM?-???)+申请表”命名。邮件提交时,以上3个电子文档统一放在以“项目编号(20??-GM?-???)+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

三、联系方式

请将纸质材料社科处科技楼3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3261982

 skcxmk@gxun.edu.cn

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成果格式要求

附件【附件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民族研究项目结项决算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民族研究项目结项成果要求.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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