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自选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结题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达到研究周期、完成立项约定研究任务的第一期至第五期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自选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结题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项目结题的成果须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三)第一、二、三期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在核心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含),或者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且经省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1部。
(四)第四、五期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含),或者撰写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的、且经省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单篇采纳的咨询报告2份。
(五)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标注“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资助项目 ”项目资助类别字样及项目编号。其中,第三期至第五期凡以“千骨计划 ”自选科研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结题材料报送及审批流程
(一)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规范填写结题材料,确保结题成果质量符合要求,并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结题材料按照以下顺序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
1.结题审批书。
2.项目申请书。
3.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 目录、正文、封底)。
4.咨询报告正文以及采纳证明。
5.其他与项目相关的结题支撑材料。
6.结题汇总表(另附,无需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签章)。
(二)结题项目所在高校应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三)项目结题评审工作委托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校加强对此次项目结题工作的组织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结题材料的审核及报送。
(二)请各负责人于 2026年10月8日前将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1,一式2份,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项目结题材料(一式1 份,需制作封面并附目录,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结题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纸质版报送至社科处(地址:科技楼305);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邮 箱 : skcxmk@gxmzu.edu.cn,邮件请命名“姓名+千骨计划结题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项目科,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3261982。
附件:1.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自选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鉴定结项审批书
2.广西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自选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结题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