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评选工作的通知》,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
(一)参评成果形式:集体成果和个人成果。
(二)参评成果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民族研究相关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属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或学术影响且之前未申报的,也可申报,但此时期的申报数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量的20%。教材、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等不在申报之列。
(三)参评成果要求:
1.每个申报集体或个人,限报1项成果;单位对参评成果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论文和著作每类限报15项。
2.申报人须是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
3.多人合作的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
4.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发表的成果,须附1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5.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获得其他省部级科研奖励的成果须注明,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奖励办法
(一)评奖种类:论文类和著作类。
(二)评奖等级:两类分设三个等级,分别是一、二、三等奖。
(三)奖项数额: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不超过280项。根据报送情况和成果质量确定各类别和各等级的数量。
(四)奖励方式: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证书,不发放奖金。
三、申报步骤与要求
(一)按通知要求填写《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2025年度)》(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并整理参评成果。
(二)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1份、《申报一览表》1份;参评成果1式3份(论文至少有1份原件,复印件用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著作为出版原书3份);有关证明材料1份。
(三)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社科处成果科(科技楼305室);《申报表》《申报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10608@gxmzu.edu.cn。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成果科,电话:3261951。
国家民委联系人:赵金虎、 马丁 联系方式:010—66508139 66508120
附件:1.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表
2.第五届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民族研究学术论文、论著类)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