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通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正在进行。现将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检及清理范围
(一)中检范围:2020年度一般项目(已结项的除外),我校共2项(附件1)。
(二)清理范围:2019年度一般项目(含2018年逾期项目),我校共7项(附件2)。
二、办理方法及时间
(一)需参加中检的项目2020年一般项目(附件1),请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8.241.235.188/)→项目中后期管理→项目批准号登录,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无需提交纸质件),提交后由社科处审核并上报省级管理部门。账号密码平台智能管理,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技术热线。校内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二)纳入清理期的2019年度一般项目(附件2),请于2024年11月25日前(已逾期2018年一般项目,务必于2024年12月25日前)登录系统提交结项申请,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同时提交所有结项相关材料纸质件原件(一式2份)。
1.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部门提供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2.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原件,财务部门提供的经费支出明细账原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结项成果(论文类成果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三)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需写清楚延期的原因、截至目前的研究工作进度以及最终成果完成情况)。2018年一般项目(已逾期)不能再申请延期,2019年项目最长可以申请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请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申请延期,由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审核。审核后同意延期的项目,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延期完成时间完成项目。
未尽事宜,请咨询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办公电话:3261982;办公地址:科技楼305室。
附件:
1.2024年度需中检项目一览表(2020年一般项目)
2.2024年度项目清理一览表(含2018年逾期项目)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