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做好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3.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申报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自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学校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因限额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安排下:
(1)2024年3月2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申请者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各单位或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学术委员会评议申请材料,反馈给申请人修改。
(2)2024年4月15日前,课题申请人把《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校内评审遴选。
(3)2024年4月18—22日,社科处反馈专家评审结果或修改建议给课题申请人,申请人按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获得推荐资格的课题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定稿)电子文档发送到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由社科处项目科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4)2024年4月22日,自治区教育厅须对系统内的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逾期教育厅将不予推荐。
五、其他要求
1. 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申报系统问题咨询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未尽事宜,请咨询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xmk@gxmzu.edu.cn,办公电话:3261982;办公地址:科技楼305室。
附件:
1.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