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科研成果填报、统计及核算,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填报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并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填报。填报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方法
科研成果填报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
教职工通过OA个人账户登录数字化校园后,点击进入“科研系统”,在“成果管理”模块录入各类科研成果信息,并添加各类科研成果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自行审核后在系统提交。其中,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统计分类选择“社科类”,由社科处负责审核;自然科学类科研成果选择“科技类”,由科技处负责审核。
二、 填报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论文、学术著作、获授权的知识产权、被采纳的咨询(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获认定的技术标准、获奖的科研成果等。中文核心期刊级别按《广西民族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0年版)选择A、B、C级,自然科学类英文期刊级别按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总汇》(点击查看)(如中国科协后续有更新,则按发表时间对应最新版核定),选择T1、T2、T3级,并在备注说明SCI分区情况(中科院大类分区 查询地址http://www.fenqubiao.com/)。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出版/授权等时间为2023年11月(含)之前的科研成果,请各位教职工在2023年12月12日24:00前完成网上填报。
(二)出版/授权等时间为2023年11月之后的科研成果,请各位教职工在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三)论文类成果在系统上传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扫描件PDF,外文论文如有SSCI、A&HCI等检索收录证明,请上传系统,无收录证明的待社科处查询收录情况后,在科研系统反馈收录信息。
(四)学术著作类成果在系统上传包括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扫描件PDF,并提交著作原件1本(交到各学院科研秘书处后统一报送),人文社科类成果报送至科技楼305室。
(五)其他成果只需在系统上传电子版即可。
四、其他说明
1.每项成果如有多名作者(发明人)等,选择一位分值分配负责人(一般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负责科研分值分配(是否分配,由分值分配负责人决定)。同一项成果只能由分值分配负责人填报一次。
2.教改等非科研学术论文、教材等非学术著作不在本通知的登记范围。
未尽事宜,人文社科类成果登记请联系社科处成果科,电话:3261951。
如遇科研管理系统操作技术上问题,请加入广西民大科研管理系统 QQ群 544196087咨询技术人员。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2月5日